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乌兰察布(Ulanqab)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市,地处中国正北方,内蒙古自治区中部,地理坐标为北纬39°37′~43°28′,东经109°16′~114°49′,东西长458公里,南北宽442公里,总面积54,500平方公里。 [1] 东部与河北省接壤,东北部与锡林郭勒盟相邻,南部与山西省相连,西南部与首府呼和浩特毗连,西北部与包头相接,北部与蒙古国交界,国境线长100多公里。乌兰察布系蒙古语,译为“红山口”。乌兰察布地理位置优越,内蒙古自治区所辖12个盟市中,乌兰察布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城市,是内蒙古自治区东进西出的“桥头堡”,北开南联的交汇点,是进入东北、华北、西北三大经济圈的交通枢纽,也是中国通往蒙古国、俄罗斯和东欧的重要国际通道。2016年09月,乌兰察布入选“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”之一。 2017年06月,乌兰察布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国家卫生城市。